苏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苏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苏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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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上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下列要求也必须遵守: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最长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无法超出购买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贷款
一般苏州住房公积金大概要一个月的审批放贷时间。由于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的政策,利率较低,一般银行的审查会比较的严格,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身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足够的收入。
可贷额度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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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新版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①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②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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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现行年利率1~5年:2.75%;6~30年:3.25%
4、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